中国宋朝时期的户籍管理制度

中国宋朝时期的户籍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08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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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户籍管理 相关链接 户籍管理 由唐入宋,中国社会发生了大变革,拉开中古与近世的历史分期。经过五代,门阀世族土崩瓦解,原来的部曲也得以摆脱人身依附状态,获得良民的身份,纳入国家的编户齐民。即从前的贱民,不管是部曲,还是奴婢,到了宋代,基本上都消失了,都成...

户籍管理

由唐入宋,中国社会发生了大变革,拉开中古与近世的历史分期。经过五代,门阀世族土崩瓦解,原来的部曲也得以摆脱人身依附状态,获得良民的身份,纳入国家的编户齐民。即从前的贱民,不管是部曲,还是奴婢,到了宋代,基本上都消失了,都成为自由民了。

城乡划分

宋朝的户籍制度也不再将国民区分为“良民”与“贱民”,而是根据居城或居乡,划为“坊郭户”与“乡村户”,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城市居民户口,意味着城市人口的扩张,市民阶层已然形成。又根据居民有无不动产,划分“主户”与“客户”,再以家庭财产之多寡,将主户划为不同户等。宋朝的户籍档案叫做“五等丁产簿”,每隔三年编造一次,虽然带着“丁”字,但实际上五等户的划分跟各户人丁数目毫无关系,而是以各户财产多少为标准。这里有个背景需要交待清楚:中唐之后,均田制已经解体,宋朝立国,即承认土地彻底私有的现实,允许产权自由流动,不抑兼并,于是贫富分化并经常互相转换。汉朝的那位徐宗,家产只有“一万三千钱”,按宋代的标准,最多只能混个下等户。当然,如果他辛勤劳作,积累财富,购买田地,以后上升为上等户也并非不可能。要知道,“贫富无定势”,乃是宋代社会的一个特点。

财产划分

按财产划分户等,是出于征税、征役之需。宋朝的税制,完成了从以人头税为主到以财产税为主的转变——建立在“均产”理想上的“租庸调”此时已退出历史舞台,代之“以贫富为差”的“两税法”,上等户纳税多,下等户纳税少,客户由于没有田产,则不用缴税。因宋朝实行募兵制(雇佣兵),国民也不再需要服兵役,只剩下差役,从前的徭役是按人头摊派的,宋朝则出现了以钱代役的趋势,并且跟户等挂钩,即富户要承担更重的服役义务。从人头税到财产税,正是社会从中古进入近世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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