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沼泽的生态保育措施

我国沼泽的生态保育措施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20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6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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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沼泽的生态保育 増设沼泽自然保护区 实行天然沼泽"零损失”制度 完善沼泽保护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 以流域为单元,对防洪工程、进行统一规划和优化管理 沼泽的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实行社区共管策略 加强沼泽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沼泽保护意识 加强沼泽的生态监测...

沼泽的生态保育

増设沼泽自然保护区

沼泽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是沼泽保护的关键环节和有效途径。

我国自1992年加入国际《湿地公约》以来,对包括沼泽在内的湿地保护十分重视,至2010年末,全国已建立各级湿地保护区550个,面积达1795万hm2;到2011年已有41处湿地被列人国际《湿地公约》的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我国尚有许多重要沼泽类型需要建立国家级保护区,而且由于湿地保护管理体制不完善,经费投人不足,尚需加强现有自然保护区的保护能力建设和有效管理。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中指出,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在适宜地区抓紧建立一批各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域,特别是对那些生态地位重要或受到严重破坏的自然湿地,更要果断地划定保护区域,实行严格有效的保护。2005年,国务院又批准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在未来5年内将优先启动湿地保护、湿地恢复等建设工程,使50%的天然湿地、70%的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

实行天然沼泽"零损失”制度

近几十年来,由于人类活动对沼泽的排水开垦和干扰,天然沼泽已大量丧失,就湿地而言,全国湿地已减少近40%。从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应对现有天然沼泽实行普遍保护,停止开垦沼泽。如果建设工程必须占用天然沼泽,务必经过严格的生态与环境影响评价和实行天然沼泽用途转化的许可制度,并异地重建面积和功能相当的沼泽,实行天然沼泽的“零损失”制度。

完善沼泽保护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

目前,大多数国家都还没有建立专门针对包括沼泽在内的湿地保护法律法规,直接影响沼泽保护的力度和成效。我国应尽快出台湿地保护条例,完善湿地保护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

以流域为单元,对防洪工程、进行统一规划和优化管理

河流湿地生态系统均呈线状形态,它把上、中、下游生态系统连成一体,把湖泊、沼泽和河流连成一体。在河流两岸修建的防洪堤或引水渠等工程设施,将改变流域内的自然水流,可能切断河流与沼泽的水力联系,或减少沼泽的水源补给,从而导致沼泽退化。所以流域管理部门应对防洪工程、水资源开发项目和沼泽保护进行统一规划,从流域的分水体制和调度管理上充分考虑沼泽的生态需水,将重要沼泽的补、配水纳人流域规划,以减少水利工程和水资源开发项目对沼泽生态的负面影响。

沼泽的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实行社区共管策略

目前,相当一部分沼泽自然保护区内有村屯和居民,保护区实际是一个社区。所谓社区共管,是指让社区居民参与保护方案的决策、实施和管理。与传统的管理模式相比,社区共管具有开放性、参与性、互利性等特征。一方面,它摒弃了以往的封闭式强制性管理方式,主动吸收社区居民参与自然保护区的资源保护与开发,全面考虑保护区和社区的经济利益,明确规定保护区和社区的责、权、利,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双方之间已有的矛盾;另一方面,有助于减少对保护区资源与生态的破坏,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区与社区经济的协调发展。

加强沼泽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沼泽保护意识

当前,沼泽的功能并没有被大多数人所认可,急需大力加强沼泽保护的宣传教育,尤其要加强对重要沼泽周围居民、青少年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沼泽保护意识,自觉地加人到沼泽保护与管理行列。

加强沼泽的生态监测和科学研究

对沼泽资源的动态变化和生态过程进行监测,为沼泽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是沼泽保护管理的急需。沼泽的生态监测应包括沼泽面积和类型的变化,以沼泽水文状况为主的自然环境因子,以及沼泽生物种群特征的动态变化,沼泽资源利用和受威胁状况,沼泽区周边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

在沼泽的研究上,急需加强的方面有:沼泽的发育过程与演化规律;沼泽生态系统的生态过程,尤其是沼泽的水循环与水平衡、生物地球化学过程和珍稀、濒危物种的生物学、生态学、栖息地特征;沼泽生态系统对全球变化的影响与响应;沼泽的功能与价值的定位定量评价研究;受损沼泽生态系统恢复的机理与技术;沼泽的合理利用模式以及沼泽保育与周围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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