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措施

中国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措施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19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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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实现水资源的统一规划、调度和管理 加强水利部门与其他管理部门的协调 加强水权、水价、水市场体制建设 强化法律体系建设 相关链接 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塔里木河流域具有独特的水系及水资源组成特性,特殊、多重的部门行政隶属关系,复杂的...

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塔里木河流域具有独特的水系及水资源组成特性,特殊、多重的部门行政隶属关系,复杂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背景。因此,改革和完善现有水资源管理体制是流域层面上合理配置水资源的重要基础。

实现水资源的统一规划、调度和管理

虽然塔里木河流域管理机构成立至今已有20多年,但实际管理职能仅限于干流,各源流分属各地州政府直接管理,且兵团另有一套并行的直属管理机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地方与兵团之间的用水矛盾一直是阻碍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的突出问题。因此,需要改变目前部门职能分割、区域分块、地方与兵团各自为政分散管理的格局,明确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的权属关系,实现源流与干流水资源、水污染、水生态的统一管理。

加强水利部门与其他管理部门的协调

近期治理以来开荒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水利部门制定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生产力布局衔接不密切,与国土资源、农林牧渔畜等部门相关制度存在脱节,全流域的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并未作为各个产业发展的主要约束条件。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能力,使水利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发展规划相适应,协调水利部门与城建、环保、电力企业之间的利益和管理上的矛盾,才能有效控制流域的水土开发规模。

加强水权、水价、水市场体制建设

明确水权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前提。目前流域水权不明晰,造成各方随意取水;由于水价偏低,一方面当地百姓和政府缺乏节水意识,造成水资源的严重浪费,另一方面当地政府部门所征收的水费远不能满足日常运行管理、水利设施的维护与整改,无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未来应积极探索建立水权制度和水权交易市场,合理配置生产、生活和生态水权,明确源流与干流、地方与兵团的水权;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和水价形成机制,完善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建立各种补偿机制,倡导利益相关方参与机制;提高人民水资源的商品意识,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合理配置和有效保护。

强化法律体系建设

自治区政府十分重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的法律保障体系建设,过去几年间,在我国基本水法的基础上,针对流域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但目前流域执法难、行政管理难以有效作为的问题比较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十分普遍。如流域内大面积开荒未受到法律制裁,干流水权和生态水权也未受到法律保护。未来应尽快健全相关法规,明确利益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奖惩机制并严格执行,通过强有力的法律手段保证流域管理方案、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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