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晚唐时期地方城市坊市制的崩溃

中晚唐时期地方城市坊市制的崩溃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09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6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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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唐代国力的发展和对外交流的增强,社会经济也随之活跃,城市商业贸易频繁,这样一来封闭的按时启闭的坊市制就越来越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障碍。唐朝中叶以后,与都城的演进相同,地方城市中日益活跃的经济活动逐渐突破了“市”的约束,在城市里或城市附近的水陆交通要口逐渐出现...

随着唐代国力的发展和对外交流的增强,社会经济也随之活跃,城市商业贸易频繁,这样一来封闭的按时启闭的坊市制就越来越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障碍。唐朝中叶以后,与都城的演进相同,地方城市中日益活跃的经济活动逐渐突破了“市”的约束,在城市里或城市附近的水陆交通要口逐渐出现了桥市、鱼市。买卖延迟到掌灯时分,而形成夜市。这一点在唐代诗文中多有反映。

唐人诗文中描述最多的也是夜市,尤以南方城市中出现夜市为多。卢纶《送吉中孚归楚州旧山》:“沿溜人阊门,千灯夜市喧。”王建《夜看扬州市》:“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如今不似时平日,犹自笙歌彻晓闻。”张藉《送郑尚书出镇南海》:“蛮声喧夜市,海色浸潮台。”杜荀鹤《送人游吴》:“君到姑苏见,人家尽枕河,古宫闲地少,水港小桥多,夜市卖菱藕,春船载绮罗。”

随着城市商业运作空间不再局限于固定的市坊内,自由买卖的场所随交通便利之地而出现,唐朝城市坊市制度中封闭的“市”逐渐崩溃。唐宣宗大中七年(853)终于废除了州县市印,也就是结束了国家对“市”的封闭性管理,这也宣告了坊市制中封闭性的“市”坊最终完结。

不仅市坊如此,地方城市中居住里“坊”也逐渐被打破,其中尤以扬州最为典型。“安史之乱”以后,中央政府对东南八道供应的依赖逐渐加强,邗沟的漕运愈来愈频繁和重要。江淮地区由于未遭受战乱,天下衣冠士庶多避处江淮间,人户巨增。扬州和楚州分别扼住了运河与长江、淮河两条天然河流相交会的襟喉之地,又是海外船只到发的锚地。尤其在刘晏改进裴耀卿的漕运转般法之后,“江船不人汴……江南之运积扬州”,扬州成为东南物资集散之地,万船攒动,使扬州城市经济崛起,日益繁荣,才终于发展成为江淮间富甲天下的城市。

由于城市经济的繁荣和人口的增多,唐德宗兴元时期扬州沿街造宅的现象已经十分普遍,甚至堵塞了交通。《旧唐书•杜亚传》记唐德宗兴元初“扬州官河填淤,漕挽堙塞,又侨寄衣冠及工商等多侵衢造宅,行旅拥弊”。“(杜)亚乃开拓疏启,公私悦赖,而盛为奢侈。”也就是说,政府的措施并没有禁止侵衢造宅,而只是为了维护交通顺畅,进行了疏导而已。这一阶段唐人诗句中对扬州市井繁盛的描写有“夜市千灯照碧云”,“十里长街市井连”,“夜桥灯火连星汉”。近年来,扬州的考古工作者也发现了一些中晚唐时期坊墙被打破的痕迹。在今扬州大东门街基建工地唐代排水沟的发掘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唐代的磉墩,其中一些磉墩“均打破了路土遗迹”,这部分路土“从其位置上看,应是唐代罗城南门通往北门的主要干道”,这是城市商业繁荣,出现了建筑物侵街现象的物证。

随着地方城市中坊市制的破坏,大部分城市中可能已经取消了夜禁的规定。《旧唐书•裴度传》记唐朝军队在夺取蔡州后规定:“旧令:途无偶语,夜不燃烛,人或以酒食相过从者,以军法论。度乃约法,唯盗贼斗杀外,余尽除之,其往来者,不复以昼夜为限,于是蔡之遗黎始知有生人之乐。”这条资料表面上仅仅是说唐军在重新控制蔡州以后取消夜禁的情况,但是从行文来看,“旧令”规定的夜禁是吴元济盘据蔡州时,为了加强控制而采取的临时性措施,一旦结束了战争状态,夜禁就被取消了。

随着中央集权制的崩溃,形成了强藩镇将割据四方的局面,藩将们着力经营各自的地盘,形成了许多新的大小不等的地方中心城市。他们纷纷超逾原有的建制等级扩建城池,突破了严格按府、州、县建制等级规定里坊数目的城市规模。此外,江淮以南的城市没有受到战争的摧残,大量躲避战乱的人民涌人城内或避居城下,导致城市人口与城市经济实力迅速膨胀,这样一来城市必然无法再依照封闭的坊市制进行管理。值得注意的是,坊市制的崩溃使得城市人口与经济可以更无拘束地发展,也正是在这一时期,铸成了被宋人称颂的代表唐朝盛世的“扬一益二”。“扬一益二”所代表的地方城市繁荣,也只能是中央权力逐渐由盛转衰才出现的现象。所以,对“盛唐”的诠释不能仅着眼于中央,只有中央权力不那么强盛了,才有地方繁盛之始,二者有个发展先后的时间差。盛唐对周边的影响,可能也不会是与唐代的发展同步,而是有一个滞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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